他是一名35岁的男人,但却深深地爱上了一名开理发店的男子,并发生一段同性恋情。近六个月的感情投入后,对方却准备离开他到沿海发展,感觉受了欺骗的他彻夜难眠,并暗暗动了杀机,残忍地将熟睡中的“男友”杀害。
6月16日,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杨寂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并赔偿受害人父母经济损失68596元。同性恋者因杀死自己的同性恋人而被判死刑,这在四川尚属首例。
2007年2月,家住内江市郊区的杨寂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开理发店的陈伟,并对很有男人味的陈伟有明显好感。此后,两人经常联系,并常常在一起玩耍。同年4月中旬,杨寂的父亲去世,陈伟到杨寂家帮忙。当晚,他们成为了一对同性恋人。
此后,杨寂和陈伟的感情越来越好,两人形影不离,杨寂感觉自己再也离不开陈伟了。陈伟的母亲感到不对头:两个大男人一天到晚“粘”在一起,杨寂有一次竟然喊她“妈妈”。
由于经营等方面的原因,陈伟的理发店生意每况愈下,他便打算到沿海去发展。2007年10月6日晚,两人回到杨寂家后,陈伟向杨寂要钱,并表明要外出谋生,杨寂认为陈伟将自己“耍”了,准备抛弃自己,遂起杀人恶念。
次日凌晨3时许,杨寂在其家卧室床上,趁陈伟熟睡之机,采取用绳索勒颈和用手卡颈的手段,致陈伟死亡后,将尸体藏于其家楼梯间。
10月15日,陈伟的母亲见陈伟近10天都还没回家,问杨寂时,杨说话前言不搭后语,陈母遂向公安机关报案。11月1日,被告人杨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,警方及时找到了陈伟的尸体。经法医鉴定,陈伟系生前遭受外力捂闷口鼻,掐扼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。
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杨寂目无国法,因另类情感纠纷而产生报复杀人恶念,非法剥夺陈伟生命的行为,构成故意杀人罪;其所犯罪行严重,社会危害极大,且无悔罪表现,应从重惩处;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(陈伟的父母)提出丧葬费、赡养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68596元的赔偿请求合法有理,予以支持,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。(因涉及隐私,文中人物系化名) 余文 高琦 夏宇
来源:成都商报